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次)国家编制外专职辅导员招聘
发布日期:2022-01-07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四川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工作需要,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国家编制外专职辅导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 我院面向社会招聘国家编制外专职辅导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例:“年龄:35周岁以下或40周岁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现场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或41周岁);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适合辅导员工作需要; 4.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综合素质良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试用期内有1学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三年内不得调离专职辅导员岗位; 6.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二、报名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10日,网络报名填写 《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910339276@qq.com。(文件名命名:姓名+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一)未接到网络资料初审不合格电话通知的报考者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携带以下材料,以进行资格审查: 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1份(附表1:请下载附件填写后自行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亦可使用电子照片直接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前在学信网确认毕业证、学位证是否备案,若查无信息,需到毕业学校开具学校(院)公章证明); 4.有效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资料; (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取得笔试通知单;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资格审查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B1区学生处202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莫老师,(0831)8276536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工作实务,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题型主要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写作题等。 (二)面试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班会课试讲加考官提问的方式行进。满分100分,时间为13分钟(试讲10分钟,提问3分钟)。 五、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录取最低成绩出现等同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6)第一次体检费用由学院承担,复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公示7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上报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院学生处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通知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并参与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待遇 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校聘人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纪律与监督 1.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其中任一环节有违规行为(如: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学院外聘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8274328;0831-8270048。 附件:1.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2.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次)国家编制外聘用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表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月6日 附表1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编制外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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