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发布日期:2021-11-15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网站维护与管理人员1名,资料编辑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七)本科及以上学历,网站维护与管理岗位限计算机相关专业,资料编辑岗位专业不限。 (八)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2日10:30-11月16日10:30。 (二)报名方式 1.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 2.报名邮箱:kongld@lygfesco.com。 请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文件压缩包名称、邮件标题统一设置为:姓名+职位。凡未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招聘方有权拒收邮件。 政策咨询:0518-82347890。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提供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四)资格审核 对邮箱接收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接到初审合格通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江苏纳福招聘”公众号平台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对资格初审通过的简历,将根据1:3的比例筛选确认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通知面试者,请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者保持电话畅通。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面试为全程封闭面试。 2.应聘人员应携身份证、毕业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面试。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者须于面试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面试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五、考察体检 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面试者个人承担。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入职后待遇按照公司薪酬规定标准执行,公司有完善的晋升体系。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招聘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518-82343397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来源:http://rsj.lyg.gov.cn/hrzxzx/zkzpgg/content/e8cb806f-58b9-472e-bd31-05dce00415ba.html |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博人才引进(微信号gaoxiaoyi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