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2022年度校园招聘
发布日期:2021-11-08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北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工作需要,经长江委批准,宣传出版中心2022年度面向校园招聘1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宣传出版中心简介 宣传出版中心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拥有报纸、网站、微信、电视台、刊物、展览、出版等多种类型媒体资源。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委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和长江水文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校园招聘地点 (一)招聘岗位 报考条件中专业设置参照2008年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进行设置。 (二)招聘地点及考程另行通知。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信息发布 2021年11月3日起在长江水利网、长江信息网、长江水利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校园招聘公告,长江委宣传中心2022年度校园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江水利人才网随时发布。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宣讲。2021年11月3—17日之间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应于上述时段内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 )和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下载并填写《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2022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xccbzx2009@163.com(文件命名方式:岗位+姓名+XX院校+专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报名结束前开展招聘动员宣讲,现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考试前一天进行资格确认,其中: 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需提供有关证明(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证明、相关院校或部门开具的具有派遣资格的证明文件等),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长江水利人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公告。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根据岗位的要求分别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 1.笔试。2021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2021年11月21日上午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20分钟,总分为100分;取笔试成绩前5名参加面试,如第5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少于5名的,均参加面试。 3.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下,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到拟聘人员所在学校考察了解初步人选基本情况及在校表现。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结果依次递补并重新履行相关手续。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信息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未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回避 在招聘工作中,凡主考官、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由宣传出版中心所承担。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咨询 由上级人事部门、宣传出版中心纪委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宣传出版中心监督组织:宣传出版中心纪委 举报电话:027- 82828398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委人事局 举报电话:027-82820348 考务咨询电话:027-8282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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