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图书馆2021年度其他专业技术高端岗位招聘
发布日期:2021-10-28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山东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一、山东大学图书馆简介 山东大学图书馆源于1901年国立山东大学堂创立时所设藏书楼,经过百余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与发展,整体实力不断提升,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图书馆奠定了良好基础。 截至2021年6月,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800万册、电子图书87万册、数据库310个,覆盖文、理、工、医等领域;馆藏特藏文献资源40多万册件,其中古籍特藏4.3万种、31万余册件。年入馆564.5万人次,阅览座位8430个,实行集“藏、借、阅、查、咨、习”于一体的大流通服务,配备查询、借还、选座等自助设备,建有研讨室、阅读间、体验区等功能空间。 山东大学图书馆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山东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卫生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首批成员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学科中心,大学数字图书馆国际合作计划(CADAL)成员馆,山东省高校图工委秘书处所在地。 本次招聘开放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高端岗1个。 二、基本要求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月前毕业; 2、具有古典文献学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备副研究馆员及以上职称,具备特藏文献整理与研究高水平能力; 3、熟悉古代汉语、目录学、版本学、校勘学等专业知识,具备高水平提要编撰能力; 三、岗位类别 1、事业编制岗位,薪酬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待遇规定执行。根据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薪酬等级,工作成绩突出者增发奖励业绩绩效。 2、负责图书馆藏古籍、特藏文献的鉴定、整理与研究; 3、依照图书馆整理出版计划,编撰高质量提要; 4、承担特藏文献普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工作; 5、地方文献、名人文献、大套丛书、家谱、拓片等重要特色纸质文献和古籍、民国文献数据库的荐购; 6、承担部分阅览服务/数字化/书库管理工作; 7、完成馆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9:00—2021年11月26日17:00 2、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个人简历;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建议提供相关证明; (5)《应聘人员报名表》。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1、2、3、4条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第5条所涉材料无需扫描,与pdf文档一并发送至邮箱zhengwen@sdu.edu.cn,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山东大学图书馆应聘”。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面试: 1、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参加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后参加面试。 2、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图书馆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 (三)考察与体检 由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通过考察、体检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山东大学图书馆网站首页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证、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四)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按有关文件规定不予录用。 (五)首聘期实行预聘管理,符合聘期考核要求者续聘。 联系电话:0531-88364906 附件【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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