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县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1-07-23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安徽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太和县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养老、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全国示范中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县级首家三级甲等中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工作需要,2021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非卫生类)若干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人数及岗位需求详见《附件2 2021年度太和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录范围: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学历 报考人员应具有的学历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者须同时具有三甲医院同岗位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体岗位学历要求见附件2。 2.年龄及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30岁以下),即“199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在三甲医院同岗位工作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适当放宽。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自2021年 7月26日至2021年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应聘者下载打印并填写《太和县中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健康申明承诺书》(附件4),并携带相关报名证件材料至太和县中医院放疗科五楼党员活动中心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45元)。组织人事室联系电话:0558—8519581。 (三)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 应聘者须提供: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证明信息(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等材料),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只进行面试。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大专生、本科生学历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上午8:30-10:00 (2)笔试地点:太和县中医院 (3)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将在7月31日下午14:00前在院务公开栏或考场外现场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下午14:00—17:00 (2)面试地点:太和县中医院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三)体检、考察合格的列入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因自愿放弃、不合格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公示栏或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二)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书材料;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入职人员入岗培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七、录用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 监督举报:0558-8583626 (二) 信息咨询:0558-8519581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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