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戏剧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江苏省戏剧学校是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白街33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戏剧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条件:

1.2021年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条件为准。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7月 1日09:00-2021年 7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 2日09:00-2021年7月 1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 2日09:00-2021年7月 11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 7月 2日09:00-2021年7 月12 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江苏省戏剧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核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21年7月14日-16日9:00- 16: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3.各岗位开考比例以岗位表为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面试时间以江苏省戏剧学校人事科通知为准,不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江苏省戏剧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学校人事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方式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号-3号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试讲

4号-5号岗位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文艺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试讲。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戏剧学校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查询,网址:http://jssxjxx.cn/

2、专业技能测试按照江苏省戏剧学校制定的专业技能测试办法执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之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 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3、试讲: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戏剧学校门户网站公布。试讲按照江苏省戏剧学校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时间、地点、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之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试讲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4、成绩计算:1号-3号岗位,总分=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4号-5号岗位,总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试讲成绩*3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综合评价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顺次依次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省戏剧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后,由江苏省戏剧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或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调出证明或解聘证明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戏剧学校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560669

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戏剧学校纪检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642961

联系人:殷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监督电话:025-8779874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省戏剧学校

                                                2021年6月29日

岗位表.xls

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6/29/art_78506_9862703.html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博人才引进(微信号gaoxiaoyinjin)。

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