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发布日期:2019-12-05
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从事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1个 三、招聘条件 1.新疆籍少数民族,懂得维吾尔语和汉语。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等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 7.本科或研究生期间须有班级、年级、校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经历。有全职、兼职从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8.身体健康,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6日(专职辅导员岗位之间不可跨报。) (二)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于2019年12月15日前登陆河海大学招聘系统http://202.119.114.59进行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形式报名) (注:必须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改成极速模式,否则会有报名信息有误等情况)。 (三)考核 1、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办法,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未进入考核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者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信息核实无误后,参加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笔(面)试、心理测试、岗位实习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3、考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4、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及应聘者实际工作经历等情况,择优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五)签约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入职所需相关手续。 五、聘用方式 我校新聘专职辅导员实行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聘用方式。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填报时须注意一经“提交”,报名内容将不能再修改。 4、审核结果可在招聘网站查询,若审核通过,会短信通知,若未通过审核,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25-83786205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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