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2021年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
发布日期:2021-06-17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内蒙古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教师队伍建设,经旗委编制委员会批准,现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2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专业或学科对口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20人) (一)高中教师16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3人、生物5人、政治1人、心理咨询1人。 (二)职业中学4人:历史1人、计算机1人、学前教育1人、机械加工1人。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公费师范生,且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 2)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 3)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 3.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公开选聘。 五、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发布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和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上。 (二)报名与资格复审 1.报名 1)敖汉旗教育局现场报名 2021年6月22日-23日,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到敖汉旗教育局111室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发《面试准考证》。 2)招聘会现场报名。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身份证;B.毕业证或应届生所在院校毕业证明;C.教师资格证;D.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待毕业后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E.《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个人应聘信息表》;两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敖汉旗2021年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填写《敖汉旗2021年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需详实填写本人民族、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岗位、教师资格等信息。 (三)面试 1.由敖汉旗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用分学科,现场抽课试讲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3.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 1.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再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核工作由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内管理,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约定服务期五年。 4.对于学科人数不足计划人数的,该学科招聘计划可调整使用。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引进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方案由敖汉旗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476—5902356
来源:http://jyj.chifeng.gov.cn/xxgk/ggtz/3d68b634_4887_4080_8355_416710b123f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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