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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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因学校工作需要,根据《浙江音乐学院人才派遣制度暂行办法》(浙音〔2020〕99 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个岗位2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职责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拟聘用人员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入职报到手续;

(五)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17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

②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其它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扫描件。相关材料发送至应聘邮箱rscbwzp@zjcm.edu.cn,邮件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本次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五、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专长、学习实践经验、业绩成果等因素进行资格初审,并按1:5比例(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择优确定入围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组织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时间初定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及公示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办理派遣手续。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其薪酬待遇按浙江音乐学院有关办法执行。

八、政策咨询

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066(邵老师)。

  附件1: 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需求表(第二批).pdf
  附件2: 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https://www.zjcm.edu.cn/xywz/rczp/rczp/202106/19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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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