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1-06-10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浙江音乐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因学校工作需要,根据《浙江音乐学院人才派遣制度暂行办法》(浙音〔2020〕99 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个岗位2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职责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拟聘用人员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入职报到手续; (五)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17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 ②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其它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扫描件。相关材料发送至应聘邮箱rscbwzp@zjcm.edu.cn,邮件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本次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五、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专长、学习实践经验、业绩成果等因素进行资格初审,并按1:5比例(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择优确定入围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组织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时间初定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及公示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办理派遣手续。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其薪酬待遇按浙江音乐学院有关办法执行。 八、政策咨询 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066(邵老师)。
附件1: 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劳务派遣岗位招聘需求表(第二批).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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