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度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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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度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1人,纳入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在编人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符合周转池入编条件,可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须为两年及以上学制。

3.具有一年以上校、院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36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英语水平要求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0及以上,或托福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要求达到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英语水平不作具体要求。

6.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工作要求。

7.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截至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24: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岗位报名,并按规定将《安徽工程大学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所报考用人部门相对应的“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rsk2871214@ahpu.edu.cn邮箱,投递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

相关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一步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对于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在网上公布。

3.资格验证

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现场验证:(1)身份证;(2)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3)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4)英语等级证书;(5)就业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核选拔

(1)笔试(包括心理测试)。6月29日(周二,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学校对复核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笔试和心理测试。笔试主要根据岗位性质,重点考察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笔试成绩要求最低60分。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笔试命题、阅卷。整个笔试命题、试卷印制、阅卷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纪委办公室加强监督。笔试过程由学校安排专人监考,笔试试卷与答题卡按规定密封,笔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6月28日下午14:00-17:00

发放地点:行政楼一楼大厅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6月30日(周三,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按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低于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第二天前后通过学校官网公布(具体以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命题及面试过程全封闭,纪委办公室加强监督。面试考官组由校内外专家联合组成,纪委办公室监督专家抽取过程,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考官数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考生面试顺序号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过程中考生只报面试顺序号。

实际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同时为确保招聘质量,对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5.考察(政审)。学校分岗位汇总合成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人选。

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考察(政审)出现的空额,学校可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确定拟录用人选。考察(政审)结束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7.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8.公示。体检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待本人档案转到学校后,签订《安徽工程大学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正式入职。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选岗申报。因未按规定报名、未提交有效报名材料、未准时来校参加考核等个人原因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经考核并取得最终录用资格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录用资格,否则学校按失信人员的相关规定处理。

4.硕士研究生首聘期三年,试用期十二个月(有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则不再聘用。聘期内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5.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取得最终录用资格后30日内报到入职(应届毕业研究生到岗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对于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入职、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6.本公告由安徽工程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7.报名咨询电话:0553-2871214;招聘监督电话:0553-2871521;

人事科电子邮箱:rsk2871214@ahpu.edu.cn;联系人:沈老师

附件:安徽工程大学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来源:https://rsc.ahpu.edu.cn/2021/0608/c4948a15603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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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