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
发布日期:2021-05-28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甘肃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5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w.xbmu.edu.cn。 二、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要求。 5.年龄条件: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聘任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7.应聘者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西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的不得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西北民族大学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2.接收简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研究聘用。应聘者须填写《西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与校内用人单位联系报名并投递简历等相关材料,同时抄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凡报名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 由校内用人单位人才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并报组织人事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考核。 4.考试 由校内用人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名单报组织人事部备案)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或专家投票未达到2/3(含)以上,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原则上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无需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5.体检 体检人员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主要采取函调、外调、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人事档案中有问题和疑点的,不能作为拟聘用人员。 7.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等结果,校内用人单位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8.公示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学校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9.入职 经公示且入职前审查无异议后,学校按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三、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信息见附表。 四、招聘待遇 (一)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根据聘任岗位兑现国家工资和校内绩效,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二)根据《西北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认定引进人才层次,兑现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补助费。 西北民族大学引进人才待遇标准明细表
(三)新进博士按副教授七级岗的标准发放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五、注意事项 (一)本人需提供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可证明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有关材料)、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材料等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须整理编辑为1个PDF或WORD文档。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若正式聘用后被查出有违纪违规、师德失范行为,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者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四)联系方式 1.组织人事部联系方式:组织人事部师资与职称管理科,0931-2938051/2938052,shizike@xbmu.edu.cn。 2.校内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来源:http://www.xbmu.edu.cn/frontContent.action?siteId=1&articleClassId=104&articleId=6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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