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
发布日期:2021-05-27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因工作需要,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要求等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17:00,请务必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含技能证)、业绩成果(主要教科研及社会服务成果、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专利、主要获奖等)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该项材料,请按照顺序复制粘贴于同一个word文档中,并保证文档内容清晰可见)。以上材料请一并打包发到邮箱:hbxy_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提示为报名成功。 (三)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即解除聘用。 四、面试程序及方式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选出合适者参加面试,不合适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分为用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采用“个人情况介绍+现场问答(实操)”等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岗位专项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在接到体检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或佛山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所聘人员是学校编外教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所聘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期间按80%发放。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学习证明)。 (二)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未被聘用且符合该空缺岗位条件的面试人员中调剂。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57)81773101 学院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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