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发布日期: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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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各岗位具体条件见下表:
备注: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18时。 2.报名方式:登录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网(http://zpfw.jxlsxy.com/Web/PhaseIndex),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4.后续所有通知都将由此报名网站向报名人员反馈,请及时登入查看。 5.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应聘,已参加应聘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名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2.现场确认: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2019或2020年)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3)报名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请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看,未按时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791-83771968。
五、考核 2.笔试主要考核辅导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为主。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笔试环节后进入面试。 5.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请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看,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6.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待遇 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 3.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来源:http://rst.jiangxi.gov.cn/art/2021/5/21/art_47831_33686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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