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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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技师学院,始建于1965年,以培养预备技师、高级技工等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为主,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首批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集训基地、山东省十佳技工学校、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中央电视台《中国大能手》竞赛基地、中国鲁菜之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有院士工作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山东省首席技师工作站、山东省金蓝领培训中心等。

学院坐落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占地75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拥有烹饪、西餐、数控加工、汽车维修、幼儿教育等现代化实训中心96个,各类教学和实训设备总价值近亿元,可满足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产品研发等需要,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学制教育在校生13000余人,每年面向社会培训鉴定12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2人。本次为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8 日以后出生)。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鲁商集团网站人才招聘(http://www.lushang.com.cn/zbzp/56.aspx)和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c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8:00—5月26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8日10:00—5月27日17: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http://39.104.22.138:8000/)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以免错过通知。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8日10:00—5月27日17:00,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通知。

(2)报名材料审核

上传审核材料应包括:

①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②本人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③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附件1“其他条件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⑥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扫描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8日10:00—5月27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缴费信息通过“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27日9:00—5月2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岗位在学院网站(http://www.sdcc.edu.cn/)公布。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如有变化,将在“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和学院网(http://www.sdcc.edu.cn/)及时公布。

笔试科目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通过“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发布。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两人或多人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费用等信息通过“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面试方式,所占分值比例分别为60%和4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时间为10分钟。试讲采取指定内容的方式进行,教材于面试前提供给考生,试讲时要求使用板书,无需准备PPT。

面试总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http://www.sdcc.edu.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核对身份、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外调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老师

电  话:0535-2246601

地  址:烟台市高新区海天路1001号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诚悦楼605房间)

邮  编:264670

七、其他

1.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3.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各类证明模板

 

  

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各类证明模板

 

 

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5/bb7f0779-ca32-4270-9579-1cbd726ab6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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