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市临安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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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愿意服从招聘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并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适应疫情防控护理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0年2月18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 5.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对照招聘计划相关条件,请在2020年2月19日10时前如实填写《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等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邮箱(lasrmyyrsk999@163.com),并进行联系确认(电话:0571-58627396)。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对报名应聘者是否符合条件及时电话和短信回复。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作限制,以报名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办法 考试主要采用网上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和体检对象。报考人员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超过面试报到时间30分钟者,作为放弃面试处理。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不畅通导致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被考察人员如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其工作表现作为考察的依据。考察对象确定后由招聘单位直接聘用并立即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六、事后备案 疫情过后,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的,相关资料报区卫健局、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补办相关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现役军人、在校学生、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可计算到2020年2月18日止,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任职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2月18日。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民医院(0571-58627396 ) 监督电话:区卫健局( 0571-61063697 ) 附件: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医院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00221/494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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