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滨江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21-04-28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陕西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为不断优化滨江新区人才队伍结构、增强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参照《汉中市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汉中市滨江新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办法,为滨江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类型 根据工作实际,共需遴选4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管理类1名、财务管理类1名、项目规划管理类1名、法务管理类1名。具体详见《滨江新区公开遴选岗位要求表》(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汉中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县级干部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方式为干部任职、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军转干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等次); 5.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指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6.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等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有影响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招录(聘)时对服务期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bjxq.hanzho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11日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1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报名者将报名资料生成电子版,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电子邮箱,每名报名者限报一类岗位。 邮箱:hzbj818@163.com 联系电话:0916—2535619 联系地址: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西环路原民航站机场院内2楼)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标准照(JPG格式电子版); (4)《滨江新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个人承诺栏由考生手写签名,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5)任职文件、招录(聘)通知书、转业审批报告表(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如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愿报名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盖章后,方为有效。 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滨江新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对外公布,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内容: 综合管理类以公文写作为主,开卷; 财务管理类以财会税务内容为主,闭卷; 项目规划管理类以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内容为主,闭卷; 法务管理类以法律专业内容为主,闭卷。 (六)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遴选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至多进行2次。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时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对外公布。 (七)面试 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评时政理论、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等。 (八)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1.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总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总成绩排序。 2.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遴选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对达不到1:2比例的,直接确定为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滨江新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派出3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根据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后将考察结果报滨江新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滨江新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考试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十)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形成的缺额,从本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十一)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汉中市滨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遴选人员放弃或被取消的不再递补。 (十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除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外,不办理人事关系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汉中市滨江新区“编制池”管理办法办理人事手续;可自主选择竞聘到管委会或新区各公司工作,分别按照各自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资。 五、纪律要求 (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实行履职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遴选工作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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