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山东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一、单位简介

烟台大学是一所诞生于改革开放之初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84年7月,在原国务院代总理万里同志亲切关怀下,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援建。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为学校题写校名。

学校1985年正式招生,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1年3月,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原山东省建材工业学校、原山东省水产学校并入烟台大学。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同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药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立项。在2018、2019、2020年度全省事业单位省属高校绩效考核中连续荣获优秀等次。2020年学校获批项目博士后招收资格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入选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法学、药学两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行列。

学校现设22个学院(部),65个研究院所,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9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管、教、艺10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3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0个省(市、区)。另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26000余人。

现有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获批山东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4个,其中,山东省高校示范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个,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省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法学进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B类学科和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20%,数学进入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400。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工程学先后进入ESI全球前1%。

现有专任教师1726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46人,具有博士学位者867人,占专任教师的50%。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兼职院士13人,长江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9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国家外专高端人才项目1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2人,泰山学者工程入选者20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3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4人,省“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3人,省教学名师9人,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计划获得者6人,省智库高端人才首席专家1人,齐鲁文化英才2人,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5个。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4人。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烟台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硕士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烟台大学网站(http://www.y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登陆http://www.ytu.edu.cn,点击“人才招聘”,下同)点击浮窗“烟台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zhaopin.ytu.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1年4月2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初级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4月29日16:00

初级岗位查询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30日16:00

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③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并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⑥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⑦岗位必须的“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

⑧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附件3);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且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证明(附件4)。

⑨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或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登陆http://www.ytu.edu.cn,点击“人才招聘”,下同)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

(1)教师岗位27、28、29、30、31

教师岗位27、28、29、30、31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①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和专家现场提问各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课堂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②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报名系统或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辅导员岗位1、2、3,教师岗位32、33、34、35和辅助岗位5

辅导员岗位1、2、3,教师岗位32、33、34、35和辅助岗位5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辅导员岗位1、2、3为1:5,教师岗位32、33、34、35和辅助岗位5为1:3)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②面试

教师岗位32、33、34、35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和专家现场提问各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专家现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辅导员岗位1、2、3和辅助岗位5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辅助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业务常识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报名系统或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组织函询、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学校将择优选聘青年教师在助教培育期内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杜老师  13465578398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邮箱:余老师  0535-6902433 ytdxrsc@126.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4: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4: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4/17230b17-0176-41a4-abef-b0a28dc04be7.shtml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博人才引进(微信号gaoxiaoyinjin)。

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