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
发布日期:2021-04-19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吉林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及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注: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2021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准予报考,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应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以2021年4月2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发表过与学生管理工作或本专业相关的论文、著作的优先考虑;
8.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4月24日——26日下午3点前将报名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模板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官方网站获取)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统一存放到同一个文件夹,并发送至电子邮箱:51907448@qq.com,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单个邮件不超40M)。应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中共党员证明并加盖公章扫描件(见附件2);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扫描件(见附件3);
6.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提交Excel格式);
7.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9.报名加qq群:687217634(吉林工师-2021应聘辅导员报名工作群)。修改本人名称:本人姓名+辅导员岗位。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2点后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现场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1.因受疫情影响,现场复审环节在考试当天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为应聘人员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的电子版材料扫描件原件。
3.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符合资格人数超过1:3时组织笔试,符合资格人数不足1:3时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行政管理基本素质与文字综合能力)和岗位能力测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辅导员工作方法与技能)两个部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参加笔试的人员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
2.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序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后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学校对新聘专职辅导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九、纪律要求
(一)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诚信承诺书中明确注明上述教职员工姓名及职务,便于学校安排该类人员回避。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有上述有关人员存在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专职辅导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如出现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移送学校纪委、监察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考试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李老师,电话0431-86908045
矫老师,电话0431-86908131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2.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3.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1年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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