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集美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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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

  学校现有21个学院,7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及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8个福建省一级重点学科,1个水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群、水产与食品工程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峰学科,航运与港口物流学科群、区域经济与管理学科群、闽台体育文化学科群、数理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全日制在校生27000多人,专任教师约1500人。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13

信息化中心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4

心理咨询中心

1

心理学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26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集美大学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聘邮箱rmk@j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

  (1)《集美大学应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提交个人承诺书,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

  七、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集美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十、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    编:361021 

  电   话:0592-6181079  6181261

  E-mail:rmk@jmu.edu.cn(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

  十二、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2—6181580。

  附件:   

  1. 《集美大学应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个人承诺书》

  3. 《2021年集美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集美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集美大学应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3.2021年集美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来源: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zpfa/202104/t20210412_55718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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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