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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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742)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认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和广东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学校拥有番禺、海珠、清远(在建)3个校区,占地面积约700亩,目前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约8000多人,教职工400多人。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非在编)职位表》(附件1)。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1日后出生)。   

7.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竞聘人员在境外大学获取学历、学位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含)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8.报考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非在编)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待遇条件   

试用期时间及待遇按广东省及我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按我校聘用制工作人员管理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应聘者须真实详细地将本人基本情况按要求填写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该附件不能改变文档格式)上,并连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件照、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dfsrszp@163.com),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为主题,如“张三+应聘专任教师+ JX01”。我校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可与我校组织人事处联系咨询。   

本次招聘的报名时间段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8:00至2021年4月25日下午17:00。提前或逾期报名以及未按上述要求发送邮件的,恕不受理。   

初审合格应聘人数与普通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初审合格应聘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应聘环节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共有4个环节,分别为:资格初审、面试(含初步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个环节)、资格复审、体检。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届时,请通过资格初审者自行下载准考证模板,并按要求填写,打印准考证。   

2.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凭有效的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须持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但面试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我校另行通知。   

面试共分为初步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三个环节,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主要考察相关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每个环节的考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前一轮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参加下一轮考试。未能参加面试所有环节的应聘者,或面试最后一环节成绩不满60分的应聘者,均不能获得面试总成绩。   

应聘者总成绩=初步面试成绩×2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3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5%。应聘者总成绩分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序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面试各环节拟安排在2021年5月上旬左右进行。   

3.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名单公布后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由我校另行通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   

拟聘人员须根据我校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在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因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根据需要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以上各环节的通知及公告等事项,请应聘者留意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疑问,请向我校组织人事处咨询。   

五、有关说明   

工作地点:同意服从学校安排,在海珠、番禺、清远(在建)等校区开展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新入职的专任教师,入职后需到辅导员岗、行政秘书或实训指导老师岗工作三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34557053、34557052   

E—mail:gdfsrszp@163.com   (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网#)

学校网址:www.gdfs.edu.cn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段2号(地铁4号线“石碁”站B出口出站即到)   

邮编:511450    

附件【附件1: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非在编)职位表.xlsx

附件【附件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xls

附件【附件2: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https://www.gdfs.edu.cn/info/1003/19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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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