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人才招聘启事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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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航天学院成立于2006年,下设航天系统工程系、航天光电信息系、航天控制工程系和教学科研实验中心,涉及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学院现有教职工110人,其中院士1人,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2人,入选省部级人才工程21人次,现任院长为“嫦娥之父”叶培建院士。

学院成立至今,已培养本科生1900余人、硕士研究生900余人、博士研究生170余人,培养的学生就业于国防工业系统(航天、航空等领域)、世界五百强企业。学院十分重视教学团队建设,“航空航天工程”专业获批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获国家级精品公开课2门,“深空探秘”产教协同育人平台认定为工信部校企协同育人首批示范基地。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乌克兰国立航空航天大学、莫斯科国立航空航天大学、阿穆尔州立大学等航空航天特色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领域全面深化合作。

近年来,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际合作项目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项目百余项,各类省部级项目数百项。自主研制并成功发射了“天巡一号”微小卫星和“天问一号”火星探测器信标载荷。先后参加了空间站核心舱及实验舱机械臂末端效应器研制专项、“神舟”系列飞船对“天宫”系列目标实验室对接机构系统研制专项、空间站转位机构研制专项、空间站机器人宇航员研制专项、“嫦娥”探月国家专项、小行星探测器、暗物质探测卫星“悟空”、量子通信卫星“墨子号”等国家航天领域重点型号任务研制和项目研究,为国家航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发表学术论文1200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18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教育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项、国防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

学院与航天五院五〇八所联合成立的“航天进入减速与着陆技术”重点实验室获批为航天科技集团重点实验室,筹备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先后获批“深空星表探测机构技术”和“空间光电探测与感知”和2个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与航天五院、航天八院、中科院所属多个研究单位建立了联合实验室。为学校航天特色发展和特色人才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办学十余年来,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学科影响力逐渐扩大,步入发展的“黄金时期”。热忱欢迎各位优秀人才加盟南航航天学院,并与我们携手共创光辉灿烂的明天!

 

二、招聘学科

1、光学工程(与航天相关的光电信息处理、目标智能感知、遥感成像机理、空间光通信等)

2、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三、引聘对象及待遇

 

(一)长聘岗位

 1、长聘教授1岗

     在研究领域有高深的学术造诣,长期以来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重大成就的大师级学者。

 2、长聘教授2岗

具有扎实学识,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或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上做出重大贡献;在学科建设上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性构想,具备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3、长聘教授3岗

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或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相关待遇一览表

岗位

基础年薪(万元)

住房待遇

工作

启动基金

引聘待遇

长聘教授1岗

≥100

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者,根据房源情况,可以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一套(160平方米以上),或提供相应额度的住房补贴(不低于200万元)。

结合学科特点和科研需要,提供相应额度的工作启动经费,一人一议

1.正高职称、事业编制、博导资格;

2.单列博士增配名额;

3.支持组建创新团队,优先招聘青年教师、博士后及专职科研人员;

4.基础年薪不含科研收入及绩效奖励;

5.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6.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直接确定聘任事宜。

长聘教授2岗

≥70

长聘教授3岗

≥50

 

 

(二)准聘岗位

岗位与要求

岗位

引聘要求

年龄(周岁)

其他

特聘研究员A类

具有博士学位,拥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

首聘期内能达到国家级人才教学科研水平的潜力人才。

≤40

教学、学科特别急需或学术水平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特聘研究员B类

已在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且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特聘

副研究员

具有一流的学术基础和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35

 

 

 

 

 

 

 

 

 

 

相关待遇一览表

岗位

基础年薪(万元)

住房待遇

(聘期内)

工作启动金

(万元)

引聘待遇

 

特聘研究员

A类

≥40

80-120 万元

≥70

1.特聘研究员事业编制,具有博导申报资格;

2.各级岗位基础年薪不含科研收入及绩效奖励;

3.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引进人才过渡房或单身公寓租住;

4.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特聘研究员

B类

≥36

10000元/月

≥30

特聘

副研究员

≥28

6000元/月

≥15

 

 

准聘长聘岗位特殊政策

 

   1.职称以聘代评制度: 准聘长聘岗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以聘代评,通过引聘评审、晋升评估人员直接授予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引聘“绿色通道”制度:长聘教授岗位和特聘研究员A类岗位申请者等优秀人才可一人一议,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直接确定聘任事宜。

  3.住房待遇追溯机制:准聘岗位人员首聘期内晋升长聘教授岗位,可按相应岗位等级的额度标准补齐住房补贴。

(三) 博士后岗位

  1.引聘对象:

 

长空博士后:主要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招收,是学校师资的重要来源,从事专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并承担适当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和实验指导等,可在校内外科研教学活动中使用助理教授头衔。

科研博士后:依托博士后合作导师,根据科研项目研究任务需求招收,从事专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外籍博士后:依托有科研项目和经费的团队,招收优秀外籍博士毕业生。

企业博士后:依托学校与政府、企业联合建立的合作平台,企业与学校联合招收博士后,专门从事企业项目研究。

2.引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品学兼优,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博士后所需研究工作。

(3)获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在3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不超过35周岁。

3.相关待遇:

 

相关待遇一览表

 

岗位

薪酬

其他待遇

生活保障

长空

博士后

20万元以上年薪(学校提供20万元+学院或团队配套)+科研收入+绩效奖励等

(1)住房补贴:聘期内6万元/年,3年共18万;

(2)工作启动基金: 6万元/人。

(1)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单身公寓租住;

(2)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子女入学入托等福利。

科研

博士后

外籍

博士后

特别优秀的,延期待遇可由学校承担,标准为20万/年,学校承担一年。

 

 (1)学校准聘长聘教师岗位优先从期满出站的长空博士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博士后中选拔;学校专职科研岗位优先从博士后中选拔。

 (2)长空博士后和全职科研博士后获博士学位满2年可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于特别优秀的科研博士后满1年即可参评。

 (3)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的,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按长空博士后聘用,国家和学校待遇叠加发放。

 (4)学校支持博士后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等基金项目,以及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

 

(四)外籍教师

 

引聘对象:

教授、副教授及讲师(或相当职称者)。原则上所有学位须在国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熟练使用英文讲授课程。全职在校一年及以上从事专业领域研究。

 

相关待遇基本标准一览表

 

岗位类别

年薪(万美元)

其它

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者

10

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引进人才过渡房或单身公寓租住。

入选省部级人才工程者

8

教授

6-7

副教授

5-6

博士/讲师

4-5

 

(五)专职科研人员

 

岗位类别及说明

 

岗位类别

岗位说明

A类科研岗位

由学院及学科或科研项目团队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B类科研岗位

根据科研项目需要设置

 

引聘对象:

 

1. A类聘用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 B类聘用人员一般为硕士及以下人员,或连续聘用满六年未能晋升高级职称的A类聘用人员;

3.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科研素养;

4. 符合所聘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

相关待遇基本标准一览表

岗位类别

年薪

正高

不低于30万

副高

不低于25万

其他

不低于18万

 

四、应聘方式

  1. 应聘长聘教授岗位者请至南航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长聘教授岗位申请表》等材料(请至https://rsc.nuaa.edu.cn/2021/0205/c14711a231324/page.htm下载),或将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受教育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科研和获奖情况等)发送至学院院长邮箱,请在邮件中注明应聘岗位。

 2. 应聘准聘岗位者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准聘岗位申请表》等材料(请至https://rsc.nuaa.edu.cn/2020/0325/c14711a195609/page.htm下载),发送至党政办公室主任邮箱。

   3. 应聘博士后岗位者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申请表》(请至http://bsh.nuaa.edu.cn/xgbg/list.htm下载),发送至学院办公室主任邮箱。

 4.以上岗位全年招聘。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航1013信箱,邮编:211106

常务副院长:陈金宝

E-mail:chenjbao@nuaa.edu.cn

党政办主任:谢茜

联系电话:025-84892803

E-mail: xieqian@nuaa.edu.cn

学院网站:http://astro.nuaa.edu.cn/

 

来源:http://rsc.nuaa.edu.cn/2021/0331/c381a23990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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