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30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建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食品、医药、健康与管理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他报名方式无效。报考人员可登陆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报名,确定报名成功后,填写《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和《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2)并打包发送至邮箱renshic@163.com。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学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16:30至4月22日16:30。申诉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17:00至4月2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资格复审:试讲或面试前将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试讲(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讲(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应于资格复审截止之日前送到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准考证,二代身份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岗位序号1-11的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岗位序号12-20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均为综合基础知识,试讲内容为片段教学(试讲内容与要求在确定试讲入闱名单时一并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试讲、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试讲(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试讲(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试讲(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试讲(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试讲(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试讲(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试讲(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发布。 六、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洪山桥中店42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罗老师(13003891601) 联系电话:0591-83741210 交通线路:乘15、22、75、77、85、312、329路公交车至福建建筑学校站点下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教育厅人事处、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3741907(校纪委办) 附件1: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2: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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