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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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宜兴市荆邑南路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27日09:00-4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7日09:00-4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27日09:00-4月2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3月27日09:00-4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者对自己填写的报名信息负责。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0年4月29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编号为14岗位考核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

1.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岗位编号为1-13、15-16考核方式为:①专业技能测试;②试讲;③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和试讲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以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总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3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岗位名称、参加面试人员的姓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

4.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或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考试之前,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成绩单。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6)工作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或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3.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招聘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网站和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1710119

联系人:陶老师、赵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1710017

联系人: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岗位表.xlsx

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26/art_78506_9716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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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