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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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级正班长、团支部正书记,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院(系)级或者校级正部长,团委正(副)书记,学生会正(副)主席,社联正(副)主席,研究生会正(副)主席。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未就业,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8日09:00-2021年4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8日09:00-2021年4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4月8日09:00-2021年4月23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4月8日09:00-2021年4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4月8日09:00-2021年4月2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到报名网站“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情况,时间若有调整,将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应聘人员考核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iit.edu.cn/)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3.心理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及面试人员姓名、岗位、笔试成绩、笔试排名将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iit.edu.cn/)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会在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iit.edu.cn/)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正常情况下,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参加体检或考察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5039

联系人: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检监督电话:0519-86335067

联系人:韩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岗位表.xlsx

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25/art_78506_9715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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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