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21-03-04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四川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以下简称“宜江水务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属国有全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负责县域内水资源和淡水项目的统一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库区旅游、水产养殖;道路工程、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河道砂石、矿山开采(不含前置许可);矿产品和建材的加工、销售;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排水设施管理服务;水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录用。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 本次招聘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员工与宜江水务公司的劳动合同续签,按照县属国有公司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二)薪酬待遇 1.按照《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试行办法》及《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总薪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技术津贴。 2.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 (三)最低服务年限 员工正式聘用后,其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 六、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如委托他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至3月10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宜江水务公司综合部(屏山县新县城岷江大厦12楼1226)。 4.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填写《屏山县县属国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2张; (5)其他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即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3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前到宜江水务公司综合部(屏山县新县城岷江大厦12楼1226)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地点和时间详见本人《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 1.招考方式及开考比例。此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考比例为1:2,无人报考或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岗位取消对应岗位的招聘,列入下一次招聘计划。 (五)体检 1.入围要求。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在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审或审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此次招聘各个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 十、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监督电话:0831-385360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女士(0831)3853603。
附件: 1.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授权报名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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