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
发布日期:2021-01-22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四川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因工作需要,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1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检务辅助人员11名(检察官助理岗位3名,书记员岗位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 4.身体健康,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5.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 (二)检察官助理 1.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18-35周岁;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 4.具有3年检察院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本市服务期满4年未就业大学生志愿者优先录取。 (三)书记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18-35周岁;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字录入水平;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本市服务期满4年未就业大学生志愿者优先录取。 四、岗位职责 协助检察官开展工作。 五、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事务相关工作,由崇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要求被聘用人员服从单位安排的岗位分配。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派遣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二)合同首次签订年限为3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三)检察官助理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1500元/月/人;书记员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人(含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500元/月/人。 (四)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2日09:00至2020年1月26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络报名,报名表中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分段分批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 (二)考核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2.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涉及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知识。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具体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笔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得分75分及以上人员,方可根据每个岗位招聘名额,并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其他事项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8)82313917 崇州市检察院政治处:(028)82273472 本公告发布网站: 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站点 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shtml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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