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编外合同工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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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充实救助管理人才力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女性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救助科协管员1名(负责女受助对象的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女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操作电子设备,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年龄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月10日。

 

(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四、招聘形式和程序
  (一)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

 

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0日在市人才网、南宁市民政局网站及本单位范围内公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3日。

 

报名地点:南宁市长湖路5号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大楼七楼708室。

 

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填写《2021年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持填好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向爱武,0771-5616164。

 

2. 资格审查。由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按照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可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在南宁市民政局的领导下,由南宁市救助管理站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同时公布于面试考场。

 

4.体检。根据报考者的招聘面试成绩,由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责。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结论下达后,应聘者提出复检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另行通知。

 

5.公示。由单位领导班子根据面试及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才网、市民政局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支付方式,按照南宁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检举。

 

2、有下列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 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应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71-2859653

 

附件:2021年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源:https://hr.nn12333.com:9100/hr/ww/b/n/wwbn_getconent.html?articleid=4028d0f376c1216e0176d095356000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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