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引进
发布日期:2020-11-26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是一所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农业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科技部国家级“星创天地”项目单位。学校现有广州白云校区、广州天河校区、广东省职教城(清远)校区,校园面积1094亩、教研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4万人,办学涵盖农、工、经、管、文等专业领域。为了适应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它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 8.学历学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 9.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高职研究类、与我校招生专业(见附件1)相关或相近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 (一)薪酬待遇 1.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没有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校内绩效工资按照副高职称标准执行3年。 (二)科研启动费 给予科研启动费5万元。 (三)安家费及周转房 给予安家费15万元(税后),在清远校区免租金提供3年过渡性住房一套。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长期。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gdkmbs@163.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网#)邮箱,需提交材料如下: 1.《学校拟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2.《学校拟引进博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附件3); 3.《学校拟引进人员业绩成果汇总表》(附件4); 4.居民身份证、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1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如有)扫描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在报名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每月第一周:审核报名人员材料,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每月第二周:通过邮件及电话联系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报名材料要求,根据约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现场组织面试)。 六、面试 采取“试讲+个人情况介绍+现场问答”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试讲。应试人员根据应聘专业,自主选取一门专业课中的某一章节的部分内容进行试讲,要求使用PPT课件演示。 (二)个人情况介绍。应试人员围绕个人的学习、工作、科研介绍,要求使用PPT课件演示。 (三)现场问答。应试人员根据评委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七、确定聘任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八、体检 拟聘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进行体检。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十、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所涉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非在职全日制攻读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年龄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三)应试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和报名邮箱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试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本公告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引进工作由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014920 纪委办公室:020-22014921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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