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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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持《同意(诚信)报考事项》(附件3)。 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格式均为“最高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姓名+应聘教研室(科室)”,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各院系(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意见,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须邮件回复并说明理由。 (四)资格复审 各院系(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及本表填报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到应聘院系(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具体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后续环节。任何院系(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和剩余岗位数将按季度发布在学校网站。 六、考核面试 (一)考核 各院系(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考核,学校人事处负责指导、监督。由各院系(部门)组建考核小组,以答辩、讲课、试岗等形式进行考核并打分。考核成绩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考核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院系另行通知。 各院系(部门)须分别在2020年4月10日、2020年7月10日及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考核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将对院系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并打分,面试成绩分值100分。对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团队意识、职业素养、试岗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 总成绩=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或各院系(部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会同各院系(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考察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等个人情况,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校长办公会对应聘人员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定。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1个月之内。1个月后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应按时报到,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日内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020年10月31日前未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10月31日前未获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及2020年10月31日前未取得简章所要求的文章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 李老师 电话: 023-68485444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邮编:400016 邮箱:hr_cqmu@163.com(本邮箱接受政策咨询)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cqmu.edu.cn 本简章由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 3.同意(诚信)报考事项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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