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
发布日期:2020-11-12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北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工作实际和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人员2人,疆籍少数民族辅导员2人。 二、人员性质 校内人事代理。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以及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要求及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7日; 2、报名方式:填写附件1《湖北民族大学人事代理人员应聘登记表》,并将电子版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rscrc@126.com(接到面试通知后携带原件参加面试),邮件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后请加入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人事代理招聘qq群(146557752) (二)招聘考核 初审合格者,我校将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和QQ群两种方式通知参加面试考核;初审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复印材料不再退回。财务处和学工处分别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及相关考核。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由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按顺序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财务处和学工处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顺序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人事代理,不占用学校正式编制,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并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档案、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政府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37559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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