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教育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20-10-20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上海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上海市民防教育培训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民防办公室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上海市民防科普教育馆的建设管理,参与民防宣传教育活动,人(民)防教育培训教材编写,承担市级民防教育师资队伍的组织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民防刊物和网络宣传产品的编发等工作。为推进上海市民防宣传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民防宣教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管理岗位1人:综合行政管理。 2、专业技术岗位3人:综合出纳、宣教宣传策划、展馆设备维护。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综合行政管理:管理岗位,负责办公室文件办理、总结材料撰写、会议保障、国资管理、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招聘对象及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工作年限不限; 4、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5、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及服务意识; 7、中共党员优先,具有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特长者优先。 (二)综合出纳:专业技术岗位,收付款及账务处理、个税申报、公积金缴纳、报表编制、银行账户维护及相关财务工作,协助做好单位财务管理及相关工作。 招聘对象及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金融、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工作年限不限; 4、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及服务意识。 (三)宣教宣传策划: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各类宣传活动的策划与实施,负责宣传资料撰写及图文编辑工作,协助科长进行日常管理和对外联络。 招聘对象及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工作年限不限; 4、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能熟练使用Photoshop、Illustrator、Indesign等平面设计软件; 6、思维活跃有逻辑,热爱宣传策划,有一定的宣传策划经验,媒体、设计领域从业者优先; 7、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及服务意识。 (四)展馆设备维护:专业技术岗位,负责编制场馆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维保管理制度;负责场馆展品展项维护管理,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日常维修保养等;承担场馆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进度与安全控制,配合项目验收等工作。 招聘对象及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理工科专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工作年限不限; 4、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有宣传教育经历者优先; 5、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及服务意识。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上海市民防教育培训中心2020年度社会招聘岗位信息》并于2020年11月5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mfjypxzx@163.com,邮件名及文件压缩包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具体如下: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在报名表中准备电子照片,见附件1); ②笔试成绩系统截图; ③身份证(正反面); ④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⑤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 ⑥相关证书及作品(视情况自行上报); ⑦其他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及超过截止日期上传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 考生须参加2020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16.4,且未被本市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我中心将对通过笔试分数线、且应聘我单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考生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面试人数不足1:2,则此岗位不再组织面试。面试将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没有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市民防办相关要求由我中心自行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心理、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行政管理、宣教宣传策划、展馆设备维护岗位增加专业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并于11月11日前通知相关应聘者具体时间、地址。 4、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的第1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 5、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咨询电话:郑老师24028932、周老师24028905 监督电话:24028632 下载附件 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019/t0035_13948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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