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2020年诚聘“优秀青年博士”
发布日期:2020-10-14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新建清远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300亩。学校设有18个学院(校区、部),现有本科专业46个,形成了以经管法为主体,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6个学科门类。金融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经济法学是广东省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3个学科入选成为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学校拥有同类高校中最为齐全的金融类专业体系。金融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信用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4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为国家特色专业、广东省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学校作为唯一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参与制定全国本科金融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学校入选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学校以党和国家对金融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为引领,向应用型深化、向高端化提升、向特色化发展、向国际化迈进,努力建成中国第一所“金融大学”,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和国家金融高等教育的示范者。 按照广东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学校入选为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的特色高校,根据学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80-100名“优秀青年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表
二、招聘“优秀青年博士”人才类别 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 第三类:青年博士。 第四类:普通博士。 以上招聘的四个类别人员均按照广东省政策,落实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条件 1.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2.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及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并表现出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 5.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 (1)近5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者主持两项省部级项目; (2)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A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有其他特殊学术贡献者。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条件 1.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岁,符合下列两项以上条件者;或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或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岁,近5年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1)近5年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B 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 篇且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近5年获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4)有其他特殊学术贡献者。 第三类:青年博士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 4.近5年以独立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在B类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者以独立或第二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在C类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第四类:普通博士条件 1.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岁,高水平大学毕业的优先聘用。 四、薪酬待遇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6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25万元,租房补贴20万元,总计11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40万元(税前),科研经费10万元,租房补贴15万元,总计65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类:青年博士。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18万元(税前),科研经费7万元,总计25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类:普通博士。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5万元,总计10万元的引进经费。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优秀者,待遇可另行商定。 五、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发送到我校各二级学院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1.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2.邮编:510521 3.联系人:蔡老师 杨老师 4.联系电话:020-37216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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