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人才需求计划
发布日期:2020-09-25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因招生模扩大和办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见附表 二、用人方式和待遇 1.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入职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或具有高级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招录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等待遇,参照事业进行管理。 2.工资待遇按照温州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岗: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 2.辅导员、实验岗和行政管理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和审查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请应聘者提供报名资料,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df86556959@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和材料缺少属无效邮件。 2.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开放性面谈相结合方式分批进行;辅导员、实验岗和行政管理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分批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40%、60%计入总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具体考核安排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请务必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五)聘用 1.拟聘人选在我校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电话:0577-86556959(徐老师)0577-86533906(陈老师) 邮箱:df86556959@163.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人才需求计划(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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