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2025-09-02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河北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专职辅导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经学校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4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在发布的选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公告 在市人社局网站、衡水学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系统:http://hebrsks.com/#/e/hsxyxp。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8:00至9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8月29日8:00至9月5日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6.网上支付。考生网上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网上提示步骤完成支付。一经缴费,一律不予退费。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由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笔试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考试类别所有考生平均分的60%。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证件审核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七)面试 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报考艺体类专业岗位(列明岗位代码)的考生须进行专业技能展示测试(技能展示用服装、乐器等须自备),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展示成绩×50%。 (八)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九)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 体检由衡水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 (十)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网站、衡水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一)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五、选聘咨询电话 0318-6016029 0318-6016229 附件【附件1:衡水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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